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話說~


10月10日晚上 正在慶祝我跟我家老爺 結婚週年的日子 , 快要用餐完畢時, 接到我媽咪的電話 !!


她說 : [ 傍晚 被人家搶了整個錢包 ! 妳的身份證剛好在裡面也被搶了, 要去辦遺失!! ]


我問 : [ 人有受傷嗎? 我說我馬上回去家裡 ]


事情發生經過~


我媽咪習慣騎著腳踏車在住家附近500公里內活動,


那天她遊泳後 , 想要去五分埔買一個後背的包包 !!


她就將原來的小包包放在腳踏車的前面籃子內,就在松山路及永吉路口等待紅綠燈時~


兩個年輕人 快速從他面前騎車過去 拿走她的包包!! 


後來媽咪到警察局報案處理 ~


事情過了快三個星期,警察來電說 抓到搶匪了!!


原來破案的關鍵


媽咪當初有將手機的盒子及SIM卡拆下來的卡片保留!!  將上面的編號提供警察!!


我們的警察從中追查到>>>此時我突然對台灣的警察辦案有信心了 !!


今天法院下午開庭


陪著媽咪一起去法院 , 對我們來說都是人生的第一次!! >>希望只有這一次


進入法院 >>>不巧 第一夫人早上出庭 所以入口兩邊都是媒體記者


進入庭內 審判長 檢察官 書記官等都很年輕 >>>很懷疑那檢察官可能比我還小ㄌ!!


後來犯人(兩個年輕人25歲及27歲) 由兩位警察帶進來


 >>>天ㄚ   有點可怕 因為我們就坐在他們的後面


一問一答之間 犯人承認犯罪 再三確認後 .....四十分鐘的時間就結束了


( 另外還有一位被搶的小姐  她是帶著小孩走路時 被搶的 )


其實從開始到結束 都讓我很不舒服, 沒有安全感!!


受害人要面對犯人出來指證,還要大聲說出自己的基本資料核對, 而且犯人也在場!!


重要是書記官用電腦打入受害人的資料就出現在犯人前面的螢幕 !! (連坐在後面的我都可以看到)


我想


如果我是一個想報復的犯人 我會記下來 告訴別人或是等出獄時 


找這受害人再搶一次或是進入家裡偷竊!!


我想 受到最大傷害的是我媽咪,在法院上她說對社會治安不放心  現在出門辦事情也會害怕了!!


媽咪也擔心他們是否留下證件記得家的地址 找上門來!! 對台灣治安有點不放心了!!


今天的事情讓我感觸良多,


犯人的家人都沒有出現 犯罪的理由是因為找了20多個工作都沒有下落 ,所以要搶錢!!


不知道犯人的家庭是怎樣了? 失業找20多個工作就放棄了?


我們的法院開庭是如此的簡單 對受害人沒有保障的嗎?? 我想可能是我們不懂如何面對處理吧!!


但是誰有希望遇到這樣的事情ㄋ!! 我想一切的一切 我都不想再去煩惱了~~


只希望大家一切都平安的渡過每一天!!  這些事情也不希望發生再任何一個人身上!!


更希望我們這個社會國家還有點禮義廉恥!! 還有教育下一代的能力!!


PS..


發現搶匪的搶案時間剛好都是[ 紅杉軍  ] 上街的大遊行活動 所以可能路上警察比較少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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